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普及 > 青少年科学“点亮”工程
关于举办 “江苏省第十六届教育工作者发明创造、科教作

各有关单位:

自今年起省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与省举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整合,将活动纳入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组织的“江苏省第十九届科技创新大赛”序列。因今年两项活动合并后,准备工作时间紧张,上报作品不足,经与主办单位协调,我会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十六届教育工作者发明创造科教作品评选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教师作品均可上报;

二、申报作品项目及要求:

(一)发明创造作品: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关规定的作品,但作品要具体化――具备发明实物(包括已申请专利和未申请专利的作品)。

(二)科教制作作品: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发明,仅是对现有用于课堂教学和科技活动的器材从性能及应用方面有明显改进的作品。

(三)报送作品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实物或模型照片,另附不超过1000字的作品介绍材料(背景、原理、使用现状与方向原理图、构造图、实物照片等)及有关资格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证明)(附件二)。

参加评选的作品凡涉及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的要在县以上有关部门证明。

(四)不予参评的作品:

l、仅有发明创造意图、尚未形成发明实体的;

2、药品和食品、图书、计算机软件项目;

3、以他人名义申报参评过全国性比赛的作品;

4、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

5、在研制、使用的过程中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三、作品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竞赛活动自2008年2月至4月,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作品暂不上报实物,作者可直接持加盖本人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作品照片向组委会申报,待评审补充通知后上报实物。

(三)本次上报参评作品不收取评审经费。

四、评审和奖励:

(一)组委会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工作将于5月中旬进行,评选成绩网上公布。

(二)评选活动将按照参赛作品总数按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分别颁发由省科协和省教育厅签章证书。

五、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湖北路85号411室邮编:210009

联系人:姜佃亚电话、电传:(025)86637644

电子信箱:jssciedu@163.com

协会网址:http://www.sciedu.org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二oo八年元月二十日

附件一:2008年第十六届江苏省教育工作者发明创造科教作品申报表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