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文教)局、科协,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市直学校:
为了在青少年中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基[2008]7号《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第二十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为切实组织好竞赛活动,成立泰州市“金钥匙”科技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泰州市科协普及部,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99号市气象局2楼,邮编:225300,联系人:肖明珍、汤成霞,联系电话:86839362,传真:86839365;电子信箱:jstzkx@126.com。
网址:http://www.tzast.com。
二、组织要求
各市(区)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密切配合,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所在地区中小学生参加2008年的“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
三、组织办法
1、活动安排:详见《泰州市2008年“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实施计划》。
2、报名办法:海陵区、高港区、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学校将参赛人数、试卷费及材料费一并送交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靖江、泰兴、姜堰、兴化将参赛人数汇总后报市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闭卷考试做好准备。
3、本次竞赛活动设个人竞赛和团体比赛。各市(区)、各学校要按照竞赛活动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比赛,各市(区)要力争取得参加省团体比赛资格,并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认真选拔选手组队参加省团体比赛。
附件:1、泰州市2008年“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实施计划
2、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3、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的通知
4、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青少年科技教育论文大赛”的通知
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金钥匙科技竞赛通知
抄送: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金钥匙”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泰州市教育局2008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
泰州市2008年“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实施计划
一、组织参赛
1、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科协、省科技厅立项主办,《科学大众》杂志社承办的“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青少年、服务于素质教育的综合性科普活动。本次竞赛的个人竞赛,以先阅读科普读物,后答题的方式进行。
2、组织工作按原有渠道进行,参赛人数由各地工作站统计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金钥匙》竞赛以2008年第6期《科学大众》金钥匙竞赛的专辑为主要载体。2008“金钥匙”竞赛专辑分版印刷,报名时须分别统计小学、初中、高中参赛人数。(全年杂志订阅学生,不在统计上报之列,自动成为“金钥匙”参赛人数之一)。
3、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4、根据省物价局发文(苏价工函[2000]20号)批准,2008第6期《科学大众》“金钥匙”竞赛专辑每册收费4元。
5、为了搞好参赛,各参赛学校的班级需征订2份辅助材料《科学大众》常年杂志,并发动学生进行个人订阅。
二、下发材料
1、2008年第6期《科学大众》“金钥匙”专辑(含试卷)于5月中旬和9月中旬分批下发。
2、领取试卷及有关材料由市“金钥匙”科技竞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个人竞赛
1、比赛分初赛(开卷考试)和决赛(闭卷考试)两场进行。
2、初赛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必答题,题型为知识题,综合应用题,发散思维题、奇思妙想题、科技英语题和作文题。第二部分为附加题(暑期内花一定时间完成),题型为电脑设计、动手实践和研究性学习题。命题范围源自2007年第7期至2008年第6期《科学大众》、身边科学和近期国内外重大科技新闻,初赛试题在2008年第6期《科学大众》金钥匙专辑中(试题复印无效)。
3、决赛题型为知识题、综合应用题、发散思维题、研究性学习题和科技英语题。
4、本次竞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高年级组和中年级组进行。
5、初赛时间为5-8月由各校组织(利用假期在家做);决赛由市统一组织,时间为9月21日9:00-10:30(初中、高中均90分钟),9:00-10:00(小学60分钟);有关决赛事宜,由市另行通知。
6、小学六年级、初三毕业生参赛试卷,由原所在学校收回组织阅卷。
7、收卷单位根据省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个人初赛、决赛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分别组织阅卷。初赛、决赛参考答案分别于9月3日和9月21日在《科学大众》网站(www.kxdz.com)上公布。
8、参加闭卷考试的人员,根据开卷考试成绩由各单位按照参赛总人数的25‰推荐,由市统一安排各工作站及有关单位组织阅卷,时间另行通知。
四、团体比赛
1、团体赛于11月底前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赛资格的取得,由市(县)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决定。代表队由小、初、高选手各一名组成。
3、题型涉及科学素养、信息技术、演示观察、探究实践、动手操作(基础搭建、机器人和万能机床)、科学联想和脑力记忆等内容。
五、奖项设置
(一)省级奖项设置
1、全省设个人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若干,依据个人决赛(闭卷考试)成绩评出。获奖名额按参赛人数6‰额度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比例为1:3:6。获奖名单(含得分情况)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市初审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2、设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校长奖若干,获奖名额按参赛总数0.5‰额度评出。获奖名单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市初审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3、设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奖若干。获奖名额按参赛总数1‰额度评出。获奖名单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市初审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并发给证书。
4、设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集体)奖若干。获奖名额按参赛总数0.3‰额度评出。获奖名单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市初审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备案。连续两年获此荣誉的学校(集体),由市初审后报省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站书面申请(须附学校名单)代制代发年度先进奖牌。连续4年获此荣誉的学校(集体)发给无年度先进奖牌。
5、设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单位、个人奖若干。其中先进单位50个;先进个人获奖额度为:被授予“先进单位奖”的市、县(市)、区每单位2名(其中1名为分管领导),被授予“先进学校(集体)奖”的学校每单位1名。获奖名单加盖公章逐级上报,由市初审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批发给证书。
6、设团体奖若干,获奖队授予奖杯和奖状。团体赛评出最佳选手若干。组队选手发给证书,获奖选手所在学校由省颁发奖牌。
7、设综合实践活动征文奖若干(征文通知发布于科学大众网www.kxdz.com和小学科学网www.xxkx.cn)。获奖作品在《科学大众》选登。获奖选手指导教师(1人)发给证书。
(二)市级奖项设置
1、市级个人获奖总额为6‰;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按参赛总数1‰,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按参赛总数1‰的额度评出,被授予先进学校(集体)奖的每单位1名为先进个人。
2、市(县)的获奖比例除学生个人奖可按10‰考虑,其余奖励额度分别不能超过市级设的同类奖的奖励额度。
六、颁奖大会
11月至12月省召开颁奖大会暨新闻发布会。
七、科普活动
1、科学大众快乐科学校园行活动
2、“七彩的夏日”---暑期未成年人系列活动
3、大手拉小手――“金钥匙”选手与科学家座谈(零距离)活动。
4、科普夏令营、冬令营活动
5、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
6、江苏省第三届青少年科技教育论文大赛
7、江苏省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会
8、小学生“奇思妙想”征文活动
9、出版《小学科学探究小实验》(暂名)
10、出版《中小学科技奥林匹克“金钥匙”2002-2007赛题精选》
11、“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思考”征文活动
12、筹建“江苏省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资源库”
13、出版《江苏省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集》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苏教基〔2008〕7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1999〕5号)要求,省教育厅对申报的2008年竞赛活动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文件规定,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奥赛和“三模一电”比赛、科技创新大赛、电脑制作活动,仍按惯例组织进行。请各地协助做好竞赛组织工作,除此以外,我省范围内的中小学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
二、继续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总量。小学阶段不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
三、举办各种竞赛活动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竞赛活动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四、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单位组织比赛。竞赛主办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之前必须将有关通知或实施方案报送我厅基教处审核;活动结束后将书面总结抄报我厅。如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要给予通报批评,责成其纠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活动项目,并严肃查处。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中小学校,以便于监督执行。如发现违规组织竞赛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厅基教处联系,电话025-83335611。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2008年度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2008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第二十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
“金钥匙”科技竞赛
主办: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科协
2.第八届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
主办:省科协、省无线电管理局
3.第十五届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
主办:省科协
4.第十三届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
主办:省财政厅
5.第八届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竞赛
主办:江苏省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6.第七届“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
7.第八届高中生作文大赛
主办:江苏教育报刊社
8.第七届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主办:省电教馆
9.第二届中小学生硬笔(软笔)书法展示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主办:省诗歌协会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学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的通知
苏金赛办[2008]1号
各市、县(市、区)科学大众金钥匙工作站:
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苏政发[2007]109号)和《江苏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苏全科组办发[2007]1号),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将于四、五月份举行。
该项竞赛是第二十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和第二十届江苏省科普宣传周的一项子活动,旨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该项竞赛遵照小学《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和《劳技》课程的教学指导思想,通过学校之间的良性竞争,让孩子们动起手来,亲身体验和感受科学,在快乐中学习,从而提高未成年人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结互助的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注重从青少年入手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改革教育体制和改进教学方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鼓励青少年参加丰富多彩的科学活动和社会实践……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希望各级科学大众金钥匙工作站在当地教育局、科协、文明办、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下宣传引导,鼓励所在地区学校踊跃参加该项活动,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附件一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活动计划
全国中小学生(江苏地区)金钥匙科技竞赛组委会(代章)
科学大众杂志社
江苏教育电视台科学时空栏目组
二○○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
江苏省第二届“快乐科学”名校电视对抗赛活动计划
立项主办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科协、江苏省科技厅
承办单位
科学大众杂志社
特别承办
江苏教育电视台科学时空栏目组
活动对象
江苏省范围内小学学校
组织参赛:
1.参赛学校由各地工作站统计汇总后,上报组委会。
2.报名截止3月20日。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预赛):4月12~4月27日
此次活动预赛分为三个赛区,第一赛区(4月12、13日):苏、锡、常、镇;第二赛区(4月19、20日):徐、淮、盐、连、宿;第三赛区(4月26、27日):宁、泰、扬、通。每个县区工作站选择1所学校作为代表队(代表队由3名小学生和辅导教师1名组成),进行比赛。按照比赛成绩,确定每个省辖市1个代表队进入第二阶段决赛。
第二阶段(决赛):5月17~18日
13个省辖市决出的第1名进入决赛,评出冠、亚、季军和其他相关名次。
为了便于比赛操作和电视台拍摄,三个赛区的预赛和决赛地点均设在南京进行。活动全程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科学时空栏目组播出。
以上比赛赛题均在竞赛初下发,或到科学大众网站(www.kxdz.com)下载。比赛场地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1.除设决赛冠、亚、季军外,另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依据比赛成绩评出。
2.设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校长奖若干。
3.设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辅导员奖若干。
4.设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学校(集体)若干。
比赛费用食、宿、差旅费用由各个代表队自理,资料费等其他费用由承办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