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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届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科协,各市级学(协)会、高校科协,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泰州市委关于“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四敢”精神、勇攀科技高峰,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泰州新实践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市科协决定面向全市评选、宣传在推动经济建设、产业发展进程中躬耕不辍、潜心钻研,致力追求理论创新、技术进步、产品迭代,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科技领军人物和先进典型。现就开展第一届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周期及名额

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每五年评选一次,每届授奖人数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二)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近5年来取得突出成绩,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出较大贡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 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理论创新性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性成就,且研究成果有明确的应用前景。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创新,能提升我市相关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并已实施应用。

3. 在科技成果转化、新项目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对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三)科技成果侧重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现代农林等领域。

(四)候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市(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

(二)各市级学(协)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三)各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四)市各有关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候选人的推荐要向长期扎根科研与生产第一线、“沉得下心”、甘于坐“冷板凳”的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须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定同意。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对于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的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评选资格。

五、评审方法

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通过基层推荐申报、学科分组初审、专家集中评审、市科协党组研究审核等程序,确定10名获奖人选。对获奖人选候选人,市科协将集中征求公安、信用部门的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当选为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

六、推荐材料报送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材料审核情况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推荐表》一式3份,均为原件。

(三)有关佐证材料3份(装订成册)。包括:

1.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 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 其他材料。

书面材料请于2023年5月5日前报送市科协组宣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可从泰州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泰州科协”微信公众号下载,逾期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报送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人:王蔚;联系电话:86839361;邮寄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48号;电子信箱:jstzkxzxb@126.com

附件: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推荐表(样表)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20日


泰州市“十大科技人物”推荐表(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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