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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解决市区路道“后遗症”的建议

近年来,泰州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开拓奋进,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凤凰城发生了巨大而又可喜的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更加富足,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快速,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开,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今年举全市之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各部门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分工,列出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咬定目标不放松,加快了创建步伐,经过半年的整治,路道宽阔整洁多了,到处安装或悬挂了创建标语,文化气息更加浓厚,随处可见的是满满的正能量,成了城市名片中的一部分。

然而,近期市民发现,城市建设中,道路拓宽、改造留下的“后遗症”随处可见。

一、施工后的“塘”'坑“”无人修复。道路建成后,陆续有路灯、公安、交通等部门进场施工,可是施工后,不能恢复原貌,留下的不是塘,就是坑,或者高低不平,或者是质量较差。一是影响道路的整体美观。二是存在安全隐患,摔伤的事时有发生。如,迎春路等非机动车道旁安装好了摄像头,可底座上没有修复(见图1、2)。

二、施工破损处没有复原。近年来,加大了雨污分流的改造力度,施工方在施工时,将路道“开肠破肚”,这是难免的。但完工后,有的修复了,有的没有完全修复。如路牙修好了,但绿岛内没有栽植花草,路灯有的安装了,有的就没有装,有的双灯,却少了一个,成了“独眼龙”(见图3)。

   三、施工的钢钉等小物件没有完全清除。施工时,安装了隔离板,完工后隔离板拆除了,但遗留下了不起眼的钢钉、膨胀螺丝,有的裸露在路道上,易戳穿轮胎,或绊倒行人。还有路道上的减震带也是如此。公共自行车挡雨蓬拆除后,留下的膨胀螺丝也有裸露在路道上。供电部门在步行道上施工的接线井盖上的铁丝或是三角钩子等也有这种情况(见图4、5、6)。

四、盲道不能方便安全出行。各条道路在建设时盲道基本都按要求配建了,但在后期的施工后很多盲道成了断头路,甚至盲道上还留有电线杆或电缆等,成了“碰头路”。还有安装监控等施工,将盲道扒了,有的修复了,但高低不平,有的就没有修复,成了“坑”(见图7)。

五、电线、电缆悬挂低垂,影响出行。路道上的电线、电缆曾经是蜘蛛网,可后来有的地方拆迁了或施工结束,电线、电缆不用了,有的悬挂低垂,影响出行,无人整理。还有扳线安装不合理,影响步行 (见图8)。

六、错的路标牌无人修正。道路建成后,安装了路名指示牌,可后来正式命名路名后与原路名不一致,而路名指示牌还是原来的,无人更换,易造成外地来泰人员找不到具体目标。如“春景路”后来命名为“知春路”,可三四个路口的路标指示牌上还是原路名(见图9)。

道路是一个城市形象的窗口。“后遗症”折射的是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精细程度。为了把全国文明城市这张名片擦得更亮,必须加强道路的长效管理,切实解决道路上的“后遗症”。为此建议:

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或会签制度。施工审批前,召开联席会议,把涉及到的交通、公安、通信、绿化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召集在一起商量相关事宜,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以便施工过程中解决碰到的问题,或事后监督。

二、实行谁主管谁监督、谁施工谁负责的制度。施工单位应善始善终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能虎头蛇尾,特别是最后清理收场时不能忽视一些小事。主管单位要负起监督责任,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认真落实路长制。把路道管理像河道管理那样,积极施行路长制,由城管大队按镇街安排专人分片负责,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四、实行奖罚制。对发现的问题,除由主管部门责令尽快修复外,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对举报者和城管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泰州市老科协教育分会  沈友宏等)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图6

 

图7 

图8

 

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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