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准管控秸秆禁烧的对策与建议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标志着秸秆禁烧政策从“全面禁止”转向“疏堵结合”。根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要求,长三角地区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我市继续实行全域全年“双禁”要求。然而,一些自媒体通过个别问题或极端案例引发广泛关注,对政策及执行断章取义获取流量,表达对秸秆禁烧的不满,破坏舆论环境,引发较大范围的讨论和质疑,引起公众对新政策的误解。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不仅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更要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当下,农业生产进入夏收关键期,正值我市秸秆禁烧职能划转后的首个夏收大考,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面临多重挑战。系统梳理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制定应对举措并抓好落实,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泰州秸秆焚烧现状
夏收以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我市已发现20多处着火点,表明秸秆结构性过剩困境仍未完全破解。
一是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大气环境方面,焚烧秸秆会释放大量有害物质,造成环境质量急剧转差。以2024年夏收期间为例,焚烧秸秆造成我市大气质量短时达到轻度及以上污染级别达到100小时,拉高PM2.5全年均值0.6微克/立方米。水环境方面,焚烧秸秆产生的有害物质随着雨水流入水体引发水源污染,破坏水生生态系统平衡,进而影响水体生物多样性。2023年兴化出现梅雨期间秸秆进入水体致使总磷偏高、河流富营养化的情况,威胁饮用水安全。与此同时,秸秆焚烧也会排放温室气体,焚烧1吨秸秆释放约1.5吨二氧化碳和0.1吨甲烷。根据清华大学模型测算研究,我国秸秆焚烧年排放二氧化碳约1.5亿吨,影响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是地区管控力度不一。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存在地区差异,部分乡镇由于政策适配度不强、管控力量弱等原因,禁烧力度和效果相对滞后。我市新高区(大泗镇、野徐镇、白马镇)、泰兴市(珊瑚镇、新街镇、宣堡镇、元竹镇)等地火点频发、多发。乡镇交界区域因行政管辖界限模糊、巡查责任划分不清,焚烧行为频发,如新高区大泗镇、胡庄镇和泰兴市宣堡镇的交界处,今年1月发现的火点就超过40处。此外,部分镇、村对集中产生的油菜秸秆未能及时组织收集清运,造成大量秸秆随意堆放丢弃,也是焚烧隐患较大的重要原因。
三是关键时段焚烧不止。受政策高压、经济成本与农事需求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民为避免损失,选择风险更低的夜间焚烧,近年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近70%出现在凌晨2时-5时。夜间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夜间焚烧在部分区域逐渐演变为普遍行为。
四是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受传统思想及行为方式影响,部分农民认为焚烧秸秆可以增加地温、熟化土壤、减少病虫草害、肥田等,有利于下季播种,且在秸秆处理成本增加、综合利用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农民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就地焚烧。
二、秸秆禁烧管控难点
(一)禁烧工作面广量大
一是农田面积占比高,火点隐蔽处置难。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总面积270585.70公顷,在国土面积中占比46.76%。生态环境部用于评价我市空气质量的6个大气监测点位,几乎都呈现被农田包围的态势,各点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农田面积均超过900公顷。一旦发生秸秆焚烧行为,在不利风向影响下,极易出现浓度高值,影响城市整体空气质量评价。二是秸秆储运难度大,综合利用效率低。2024年我市农作物秸秆产量330.33万吨,可收集量250.25万吨,燃料化利用量仅3.8万吨。夏收秸秆主要为菜籽、大麦、小麦秸秆,种植规模小,不利于田间收集机械化操作,仍依靠人工处理,同时还需配置相应设备对秸秆进行破碎处理后方能送至电厂,收储成本高。加之收获周期短,农民难以兼顾,随意堆放或乱抛现象不在少数,秸秆商品化价值未充分挖掘。
(二)关键环节管控不足
一是数据共享不畅,联动响应不足。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存在壁垒,缺乏“大数据库”,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时段仍依靠现有系统和巡查经验确定,忽视了秸秆离田进度、精准气象扩散条件等信息收集,“原始”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管要求。二是技术手段欠缺,快速处置不足。目前的巡查手段存在火点发现延迟、定位精度不足等问题,并且我市新高区以南、泰兴市以北区域还存在视频监控盲区,一旦此区域出现焚烧火点,难以及时精准定位燃烧源并处置。2023年6月15日泰兴市出现PM2.5短时重污染过程,属地及时对站点周边、上风向以及疑似区域开展巡查仍无果。三是措施落实不细,精准管控不足。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频次不足,重点时段针对性巡查不足,后半夜关键时段镇街一线值守人员力量不足,导致焚烧高发时段成为管控空窗期。
(三)监管缺乏有效抓手
一是资金扶持力度不足,秸秆处理存在困难。农民秸秆还田意愿不强,我市秸秆还田作业补贴仅20元/亩,菜籽、大麦秸秆量小分散,还田操作性低。二是禁烧宣传工作薄弱,最新政策理解存在偏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被部分网络媒体解读为全面取消或放松禁烧言论,致使部分基层干部及群众对“禁烧”政策产生误解。
三、精准管控秸秆禁烧的对策与建议
(一)全力构建衔接紧密的监管机制
一是落实属地责任,厘清权责清单。提前谋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推动“人防+技防”相结合,依托网格化监管体系,保证持久有效的网格化监管。二是强化协作联动,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各方力量,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打破管理壁垒。必要时组建工作专班,联合办公集中调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持续开展禁烧督查巡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共治。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宣传我市全域全年“双禁”政策,利用广播、短视频平台推送秸秆焚烧危害。在田间地头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手册,组织环保志愿者入户宣讲,积极引导,提高公众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自觉性。
(二)重点提升关键环节的管控效能
一是监督手段升级。填补铁塔视频监控盲区,实现“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全域覆盖,启用AI识别系统,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二是重点时段发力。强化秸秆集中清运,及时清理田头、沟渠、路边零星堆存秸秆,消除焚烧隐患。实行差异化管控策略,严防死守重点领域,高风险时段(夏收高峰期夜间0—6时)加强巡查。三是预警体系建设。结合市气象局大气扩散条件预报、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离田进度数据,评估秸秆焚烧风险,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时,加强管控,严禁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有效推进秸秆禁烧的源头治理
一是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对配套完善收储点建设和设备购置予以补助,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降低秸秆收储运成本。二是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充分发挥我市垃圾焚烧企业(如靖江粤丰、泰兴三峰、海陵粤丰等)地理位置优势,就近消化秸秆,在解决垃圾焚烧企业原料缺口的同时加强秸秆能源化利用,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从源头消除秸秆焚烧隐患。三是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城乡结合部农户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改种秸秆量少的经济作物,减少传统粮油作物种植及秸秆产量,促进绿色农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