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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科普法》

1月20日下午,泰州市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科普法》,并开展交流研讨。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嘉浩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此次科普法的修订是落实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制度安排的重要法律举措,是我国科普领域的一座里程碑,为科普工作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会议要求,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新科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进入新时代,科普面对的环境、承担的使命都已发生重大变化,对科普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修订《科普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新增“科普活动”“科普人员”2章内容,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并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完善科普发展体制机制、总结凝炼促进科普发展成功经验、加强科普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相关法律制度的衔接等内容进行了强化。要深入贯彻落实新科普法,努力为更多人创造近距离接触科学、理解科学的机会,培养青少年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兴趣爱好,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实现深度融合。

要积极探索,着力推动建设更为开放的科普格局。进一步构建“横向联合、纵向联动、一方牵头、多方参与”的大科普格局,实现科普工作由一支独放到满园春色的转变。积极打造“蒲公英”科普工程和青少年科学教育“点亮”工程升级版,联合更多部门办好“蒲公英”科普发布厅等各类活动,进一步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普工作人员队伍,拓展科普的深度和广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科学教育,提升师生科学文化素质。激发学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科普事业,汇聚成一股推动泰州科普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合力。

要深入实践,切实提升科普公共服务的能力水平。新科普法规定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这为科普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要以此为契机,精心筹备组织科普活动,主动沟通协调各行业部门、科普主体、社会力量,汇聚整合各类科普平台与资源,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效率与质量,努力形成全面、系统、有规模的科普活动,在全社会充分营造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深化“1+6+N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有序实施“流动科技馆”换展项目,为公众提供多角度、深层次的科普体验,推动科普事业“向上向好、更精更准”。统筹各类科普资源,推进数字科普资源开发,依靠“科普中国”“江苏科普云”等权威平台,提高科普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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