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区)科协、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各市级学会,各高校科协: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
(一)各市(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社局,各市(区)科协、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各市级学会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各高校科协推荐本校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人数
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各市级学会、各高校均可推荐1名候选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将成立评审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3人进行申报。
本届授奖人数全省20人,并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各市级学会、各高校科协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目录(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市科协组宣部,经评审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补充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联系人:市科协组宣部谢华平;联系电话:86898129;邮箱:jstzkxzxb@126.com;地址:泰州市永晖路18号。
附件: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