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赵 勇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依赖投资和贸易驱动城市发展的传统模式遇到了瓶颈,而科教资源丰富的城市在人才、创新资源聚集上表现出了明显的优势,在发展后劲上更胜人一筹。
一、当前我市大院大所建设概况
我市范围内,医药高新区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上相对领先,已建有中科院大连化物泰州研究院、东南大学泰州医疗器械研究院、复旦大学健康研究院。其中中科院大连化物泰州研究院场地、研发设备、人才团队均已基本到位,已经开展项目转化孵化工作。其他市区,高港重点建设吉林大学(泰州)汽车动力传动研究院、中科院自动化所泰州智能制造研究院;姜堰重点建设上海大学(姜堰)新材料产业研究院、泰州市石墨烯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哈工大机器人产业研究院;泰兴重点建设江苏省精细化工产业研究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兴研究院;兴化重点建设中国农业大学(兴化)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江苏兴化高性能金属材料制品产业研究院;靖江重点建设先进金属材料涂镀国家工程实验室靖江分部、上海新材料研究所靖江先进材料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
对比南京、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我市由于建市较晚,高校院所资源相对薄弱,不但存在建设重大创新载体起步晚、经验不足、气魄不大、担当不够等问题,在为什么要建大院大所、建设什么样的大院大所、如何建设大院大所上,还存在认识不深的问题。因此招引大院大所共建重大创新载体对全市而言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的他山之石
(一)地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是吸引大院大所的基石,大院大所聚集又进一步反哺优化地区创新创业环境。以苏州高新区为例,该区积极引进以大院大所为代表的高端“创新体”,提升信息技术、新能源、医疗器械和医药三大特色产业的创新能极。2017年苏州高新区引进近20家大院大所,截至目前,共有80余家大院大所落户苏州高新区,既有中科院、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智囊,又有国际化的创新载体,如中澳“江苏-维州研创中心”、苏州加州能源与环境研究院、瓦赫宁根苏州环境创新国际协同研究中心等。围绕大院大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苏州高新区在人才、载体、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下功夫,以优质服务打造创新集聚地。
(二)瞄准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敢于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吴江光电所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李述汤院士团队3方共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提供场地230亩,研发和办公场所3万平方米,向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有机光电所投资3亿元人民币,1.5亿用于项目研发和人才引进,另外1.5亿用于建设和运营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检测加工设备总值1亿元)。吴江提供的场地和设备连续10年免租使用。在研究所运行上成立由李述汤院士团队占70%股权的运营公司——江苏集萃有机光电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吴江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大的投入,一是看重OLED产业的发展前景,二是看中是李述汤院士团队能够带来创新链、人才链的巨大的聚集效应。该所自主研发的OLED材料,将从应用基础研究走向产业化,今后白炽灯、节能灯等都将会被OLED所取代,照明效率提升一倍,每年所节省的能源将远远高于全国每年光伏发电的总和,今后将引领苏州成为有机光电新兴产业技术发展示范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有机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不论采用哪种出资方式、运行机制(事业单位、纯企业化的运行、事业单位+纯企业运行)、激励机制,最终要看是引进的大院大所能为地方带来什么。
(一)围绕“1+5+1”产业打造创新链,按照一产业一平台建设市场化、应用型的重大研发载体。重大创新载体的建设要为地方产业布局服务,为地方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产业链的延伸提供人才、技术支撑。重大创新载体在服务好主导产业的同时,要培育、孵化一批具体发展前景的项目,做强存量、做优增量,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培养高科技企业家,打造活力强劲的创新体系。
(二)选择和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且科研能力较强的院所合作。江苏大学与海陵区企业合作较为紧密,实施了一批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企业共建了一批产学研联合体和研发机构,该校在新能源领域科研能力在全国排名靠前。综合上述因素,海陵引进江苏大学共建新能源领域重大创新载体就是合适的。
(三)重大创新载体要有明确的核心业务。重大创新载体核心任务是新兴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为地方培育新兴产业群,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在项目、人才、资金创新模式等方面整体发力,才能发挥其引领作用。科技成果产业化从实验室到终端产品需要工程化机构、创投基金等多部门协同推进,才能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以中科院苏州医工所为例,该所通过搭建工程化平台,帮助创新型企业穿越“死亡之谷”,投资委员会对每个科研成果进行遴选、评估,将确定转化的科研成果以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孵化,该所搭建了独具特色的价值5000多万元的包括设计、加工、测试与检验等功能的工程化平台,组建了近百人的专业化工程技术队伍,为医疗器械科技成果的放大实验和工程化提供技术保障,有效降低医疗器械产业化风险。其成果转化模式得到了各界的认可,目前在国内外多个地区建立了分支机构,实现了模式输出。
除了成果转化、高科技公司孵化,重大创新载体还可以与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体、企业研发机构,搭建为企业成果转化的中试平台,成立各级各类科研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技术支持单位成立技术创新联盟。
(四)做好顶层设计,要有明确的决策机构,清晰的权责、管理制度。由于大院大所建设很多采用的是地方政府投资,高校院所负责具体运营,可能会出现权责不清、相互扯皮现象。因此地方政府要赋予高校院所足够的自主权,只在引进科研项目产业方向等重大问题上向合作院校提要求,不过度干预重大创新载体引进的具体项目、人才团队。在建设初期要明确各合作方的责、权、利,明确运营方式、发展方向、投入方式、补贴标准、补贴时间;明确核心业务、收益方式、考核奖励办法和自负盈亏的期限。
(五)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激情。创新载体在开展项目孵化、成果转化过程中,应给予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核心骨干人员在成果转化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中获得一定的收益。省产业研究院的项目团队入股模式激励力度更大,吴江光电所以“项目经理”团队占7成、地方政府占2成、省产研院占1成的比例成立江苏集萃有机光电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入驻承担运营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责,研究所运营公司承担所有研发团队及工作人员招聘,研究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六)需要为创新载体提供宽容的创新创业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有一个过程,一项科技成果成功转化需要1-2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转化过程中还存在失败风险,创新载体在运营的前1-2年基本不会马上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地方政府要摒弃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想法。如果能够从创新载体中孵化出1-2家独角兽企业,其对地方经济的引领带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优秀项目和人才的聚集,城市的影响力和美誉度都将发挥极大的作用。创新载体运营稳定后,则可以根据其运营质态采用科技项目合同管理的模式,与共建院校确定每年孵化高新企业数、产值、引进人才数量等指标。
(七)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成立投资平台参股优质孵化项目,也可以设立引导基金参与项目孵化。以苏州吴江为例,成立了高新创投公司,用于投资其看好的光电所OLED项目,从中获得收益。浙江大学苏州工业研究院成立了1亿元的投资基金,其中苏州高新区引导性基金2000万元,社会投资基金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