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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泰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地级泰州市组建以来,市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特别是城乡居民都饮上了长江水以后,老百姓对泰州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质量更好充满了更高的期待。

在环保工作日益被重视的今天,检讨我们工作的不足,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市区的西北方因化工企业的污染,农田土地的酸化程度有增无减;市区的东南方,地沟油生产企业为数众多,地表水的污染时有发生;市区的东北方,几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造成的粉尘污染已很明显;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为招商引资而不顾项目污染、违反区域环评限制的情况也骇然存在。例如:某引资项目,只因为投资大,而生产工艺中应用数量惊人的剧毒氰化钾、氰化钠原料,却照样落户市区,而这些原料每一克就可以毒死十人,一旦发生意外或污染事故,将会给市区带来灾难性后果。真不知环保部门当时是如何把关,上级部门是如何批准的……。

为此,我建议市政府要采取一些有力措施来保护泰州的环境:

 一、建立环保责任终身追究制

今后市区内各开发区、工业园区或乡镇、街道(包括重点村)招商引资的项目,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论该项目当初

环保审批人员及项目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职务如何变动(甚至退休),市政府均要追究他们的行政责任、甚至于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约束相关人员只顾“政绩”,不顾环保的渎职行为。

二、要进一步健全环保考核机制

市区各级政府要把环保工作列为硬性考核项目,要和抓安全生产一样,考核指标要量化,可操作性要强;要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不能单由抓环保工作的人自己考核自己,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老科协的有关科技人员参加,以利于民主监督,保证考核的公正性。

三、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科学论证

各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建立严格的科学的项目入园认证制度,要成立由作风严谨、工作认真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顾问专家组,对每个准备进区入园项目的生产工艺先进性、环境污染状况及治理可能性、能源消耗状况、投资强度以及单位土地回报率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作出结论后供相关领导决策。缺少这个程序,上级不予批准。

四、要建立一支义务环保监督队伍

市环保局要在各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聘请一批素质较高、敢讲真话的普通群众担任义务环保监督员。这些监督员也可参照“关工委”的做法,由“五老”(即退下来的老干部、老军人、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模范)担任。对环保监督员和普通市民的监督、举报工作,环保部门应为他们保密、并根据专门制定的奖励制度。视情给予支持和必要的奖励。

五、要加强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

市环保局要加强对环保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认清每个人肩负的重任,做到不唯上、只唯法。环保工作人员,特别是有权的环保审批部门领导,对待新项目的审批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工作。对已有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不断完善,并每年进行实地演习,以检验其可行性,确保泰州成为名符其实的宜居乐土。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泰州市老科协工业分会  杨启蒙

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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