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8月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4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我市的“六五”普法规划。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青少年是普法重点人群中的重中之重。青少年学生的法制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市中小学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小学“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弘扬“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更好地推进我市中小学“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特提出如下思考与建议:
一、当前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分析
我市现有中小学校437所,其中中学217所,小学166所,职业技术学校48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在校学生56.5万人。“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部门十分重视、关心、支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努力创建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学生学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了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素质的大幅度提升。
在“五五”普法教育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中小学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存在部门之间分头部署、各自为战、多头指挥的情况,未完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制教育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中小学“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机制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面广量大,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才能取得成效。为更好地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确保取得新的成效,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整合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指导力量,构建政法、司法、教育、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的中小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制,针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定期商讨研究、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组织培训、定期举办活动、定期表彰奖励,形成工作制度,把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宣传内容、工作力量、主题教育活动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统一部署、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从而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泰州市“六五”普法规划》目标在中小学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针对学生放假后“学校管不到,社区管不着,家庭无人管”的教育“真空”,构建以社区(校外教育辅导站)为教育主阵地,学校指派有关领导和教师参与工作,关工委配合参与的中小学生假期法制宣传教育机制,促使学校教育和社区管理相互衔接,假期也不留空白。要继续发挥学校和社区家长学校的作用,通过家长学校的授课、学生带法回家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向家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家长的表率作用。
2、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机制
第一、打造学校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中小学普法教育的主要场所在学校。学校要把政治教师、团队干部、班主任队伍、科任教师的作用有机整合起来,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教师中培养一批“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骨干。要进一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的责任制,把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列入教育教学工作分工和考核内容,形成“学校校长第一责任、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体教师人人尽责”的工作模式。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一是要建立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有法制副校长参加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从制度上保证法制副校长能真正参与到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形成工作规范。学校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必须邀请法制副校长共同参与研究;学校必须定期向法制副校长汇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听取法制副校长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必须主动安排法制副校长在师生中开展调研,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学校必须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学校的相关教育活动。要为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创造必要的环境,确保法制副校长制度不流于形式。
第三、进一步充实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一是整合队伍。把学校法制宣传的骨干力量和法制副校长紧密挂钩,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全市中小学法制宣讲团队伍。二是统一要求。根据小学、初中和高中的不同特点,组织人员制定“六五”期间面向不同学段学生的法制宣讲大纲,让宣讲人员有章有循。同时,宣讲时又可以结合本地本学校的实际进行宣讲,既克服宣讲内容的随意性,又具有针对性,提高宣讲效果。
3、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程建设机制
第一、坚持法制教育进课堂。学校要充分利用思想政治课、社会与品德、社会与生活等课程,教好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并把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学生学习和考试的内容,调动学生学好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同时,全体教师都必须在本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开展教育。要把这项要求列入对教师工作的检查、考核内容,形成所有教师都是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员的工作氛围。
第二、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合入学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18岁成人仪式,以及入队入团等仪式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月”活动,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法定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到人大、法院、监狱等机构旁听和参观,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人大、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逐步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并内化为爱法、敬法的情感,启迪他们自觉学法、护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第三、充分发挥校园法制文化的熏陶作用。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学校的艺术节、科技节活动中,在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的宣传教育中,在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中,利用学校的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校园法治文化潜移默化的熏陶下,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陶冶高尚情操。
4、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激励机制
第一、开展表彰奖励。建议全市定期组织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的交流、检查和评比活动,开展“六五”普法示范学校的评选,定期表彰中小学优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优秀法制副校长、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推广先进单位和优秀法制副校长的工作经验。通过评选表彰,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中小学“六五”普法教育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第三、开展课题研究。我市中小学有一支雄厚的德育科研工作队伍,有一批丰硕的德育科研成果。建议发挥学校德育科研的资源优势,把学校德育科研和普法宣传教育的研究结合起来,针对中小学“六五”宣传普法教育的重点、难点,形成一批有指导价值的普法教育的研究课题,以课题研究引领中小学“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总结各地各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成果,通过理论指导和典型引路,进一步指导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使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努力形成“一地一品”、“一校一品”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特色,提升全市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市老科协教育分会 包宗仁
2011年9月10日